今日,據NBA名記Shams報道,火箭隊送出謝倫-格林、狄龍-布魯克斯、今年10號籤同埋5個次輪籤,從太陽隊換返咗奇雲-杜蘭特。
喺Shams通過個人社交媒體發布咗呢條新聞報道之後,NBA薪資專家Bobby Marks轉發咗呢條報道,並補充說明咗呢筆交易嘅細節。Marks表示,由於謝倫-格林喺新秀合約期第三年結束後進行咗提前續約,因此新合約中嘅「毒丸條款」生效,呢筆交易需要到當地時間7月6號「毒丸條款」過期後(每年7月1號解除)先可以正式成行。
毒丸條款具體係指簽下提前續約合約嘅新秀球員喺被交易嗰陣,母隊支出嘅合約按該球員嘅最後一年合約薪資計算,而接手呢名球員嘅新球隊嘅合約薪資則按照呢名球員當前合約嘅最後一年與續約合約嘅第一年嘅平均值進行計算。
以格林為例,火箭隊若喺毒丸條款生效期間交易格林,則送出嘅薪資按照格林新秀合約最後一年嘅1250萬美元計算,太陽隊則接手(1250+3333)/2計算。